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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宗教都強調奇蹟,因為大部分人寧願相信奇蹟。
他們看見了或聽見了「奇蹟」,所以皈依。
他們因奇蹟而信,但奇蹟大部分是人的想像,把假當真,若陷於狂熱,不免或多或少的迷信。
如果去掉奇蹟,宗教的吸引力就大減了。沒有奇蹟,就跟一般人無異,誰要相信。
宗教如果是理性的群眾聚會,旣無法激起狂熱的運動,也不能長久。
宗教追問為何有人,人從哪裡來,人生的目的,人死的歸屬等。不管回答得如何荒謬,都能滿足人類的弱點,人需要父親形象的保護神。
所以,宗教的代價是交出個人自己。
對入了教,又不想交出自己的,有的宗教會懲罰,甚至追殺。較正派的,則隨人出入。但想獲得教徒的友誼,仍必需交出自己,與上帝、教主或神明的理念同一呼吸。
許多人信了某宗教,交出了自己,追求或信服教理,自己確實改變了。這種能改變一個人的效果,才是真正的奇蹟。
奇蹟並非都是正向,如果偏離了,會成為可怕的奇蹟。
二十世紀即是可怕奇蹟的時代,聰明人看出宗教的這種特色,仿製宗教,建構理論,用意識形態代替宗教,於是帝國主義、法西斯主義、軍國主義、共產主義等紛紛出籠,造成一場又一場的戰爭,一場又一場的殺戮。
宗教也是一種意識形態,將自己交出的人,有時或常常不知自己做了什麼。不過,闖禍了,倒知道要逃、要說謊。這表示自己稱「信」只是說說而已。
――黃哲真 2014/1/4重寫(加上對日月明功虐死案件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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