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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魔代天使行刑.jpg  

        「九十年代」雜誌一九九三年二月號有一篇阿城的〈秋天〉,是描寫在大陸知識青年插隊農村的時代,桑乾河邊來了一群北京的男女知青,不久一個女生發現村人竟然犯淫,於是就大義凜然的替天行道。一天早晨天還沒全亮,帶頭的「北京奶奶」尖利地喊「臭流氓,吊起來,吊起來再說!」這不尋常的叫聲引起男知青過來關心,到場一看,原來所謂的臭流氓是指女生們住處的房東老婆。這位女知青抽出皮帶說「我注意她好幾天了,一到晚上,就有男人進去,她和男流氓在炕上,她丈夫弄個狗皮睡在炕下,真不要臉!一個男人才給她兩分錢,真不要臉,臭流氓!」說完把房東太太真的吊起來,媳婦呀呀地叫,房東不忍,趨前用頭磕牆求情,並低聲叫「北京的奶奶們喲,北京的奶奶們喲!」但奶奶不為所動。房東老婆被吊起來後,「髒襖慢慢敞開了,兩隻奶凍得縮著,奶頭青紫,伸長了的腰掛不住棉褲,忽地落下來,露出男生們第一次面對的部位。房東蹦躂著跑過去,給自己的媳婦往上提褲子,臉上挨了一皮帶。」這驚心動魄的場面上演時,「村子裡的人遠遠圍著,嘴裡的白氣冒成一片」。

        這個故事在大陸那個「和平中動亂」的時代,或許只是萬千悲劇中微不足道的一樁,更悲慘、更殘忍的「私刑」他們可見多了。但對海峽另一邊的人來說,則覺得十分震撼。在震撼中又有幾分不解,人家太太偷漢子干你屁事?即使警察也不能動手打人,何況她的丈夫都已同意。你外來人憑什麼動手吊人?眼看被害人的褲子敞開落下,有傷風化的鏡頭開始出現,你同為女人為何仍如此冷血?難道為達所謂正義的目的,一切可以不擇手段嗎?

        人類犯淫不是什麼新鮮事,這不是文明或野蠻的問題,但如何處理這種事,則是一個社會是否法治,或是否文明的考驗。對一個犯淫的女人,讓她公然露出上身及下體,這種羞辱跟用石頭打死她有什麼區別?我想起聖經約翰福音第八章一則「拿淫婦來質難主」的故事:「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女來,叫他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女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拿石頭打他。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我雖不是教徒,這個故事展現出的智慧及寬容精神卻一直縈繞我心中。仔細想來,不止耶穌高明,假如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不將心比心,不反省自己,反省後不心存溫厚,怎麼可能「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若非雙方棋逢對手,怎麼可能有如此感人的結局。因此文士與法利賽人的心胸其實也應該值得欽佩。反過來,如果我們設想桑乾河邊來了耶穌,因不忍心而向北京奶奶說項,說你「若自認沒有罪,就可以吊人、打人」,那個北京奶奶會饒過房東老婆嗎?那些圍觀的男女知青會勸她停止嗎?

        與人通姦許多國家已經不予處罰了,即使是犯罪的行為,如何處理這類犯罪仍然是國家權力的範圍,至少文明國家不容許私人自行了斷,也就是說不可以動用私刑。從法律的層面來看,姦淫和私刑都是違法的,以私刑處罰姦淫不會因此使動刑者變成合法。阿城秋天的故事中北京奶奶既吊人又打人,即是不法的行為。村人看到這一切,大概心裡不是滋味,甚至充滿憤怒,因為文章是這樣間接的形容「從這天以後,村裡很靜,靜得學生們害怕」。如果他們火大了,村人一起站出來控訴:「我們的女人犯淫固然不對,她的丈夫允許她這樣做也不對,但你們北京人未經國家司法機關的同意即羞辱人,還動手打人、吊人,也是不對!等她打完了,我們也要學她的方式,把這一套還給她!」試問面對這種質疑,北京奶奶可以說:「我替天行道,是站在正義的這邊,你們怎可對我無禮?」假如她能這樣說,村民豈不是也有同樣的理由:「你以不法對不法,說是正義,我們一樣以不法對不法,誰說你的不法就比較高貴?就比較理直氣壯?」接下來的問題是,桑乾河邊的村民若圍毆北京姑娘,他們的不法該由誰來處罰?由此可知,以不法對不法,依然存有不法;以暴易暴,暴仍然存在。如此惡性循環,將永遠沒完沒了。

        相信「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的人,最大的悲哀是他們只想到自己的目的,以為目的可以美化醜陋的手段,沒想到有一天別人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時,自己將做何感想。更深層的諷刺是,當他們不擇手段時,他們欲追求的目的早已溜走了。惡魔代天使行刑,還想變身為天使,哼,門都沒有!

――黃哲真(本文原載於聯合晚報1994722日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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