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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市新路親情協會曾公佈統計數字,說參加第二春聯誼活動的一千六百多名離婚男女,其中超過四分之一是女性主動「休夫」,或者先有外遇。這些女性有的在達到離婚的目的之後,馬上積極打入上流社會,企圖從中找個滿意的新老公,其作風之強悍令「小男人」甘拜下風。

        這篇帶有價值判斷的報導,馬上引起一位新女性作家的反擊。她在《『休妻』與共,談休夫》一文中說,整個報導透露著一股對女人的不滿,甚至敵意。報紙形容這些女人是「大女人」、「忘本」、「野心勃勃」等等,就是「找那最晚開始享有人權的女人來承擔自己的顢頇」。

        這位女作家為了解釋這不是女人的錯,首先她先寬宏大量的原諒了男人。她從制度面來分析,說婚姻的穩定有很大一部份建立在當事者沒有別的出路,只好忍氣吞聲上。但如果當事者有其他出路,就有機會和能力中止不滿意的婚姻。我承認女作家這種說法不無道理,許多女人確實在「沒有別的出路」下,不得不「屈就破爛的婚姻」。但這個理由可以進一步推論,說婚姻的任何一方一旦有別的出路,就可以為所欲為嗎?作者不但不譴責男人的無情,反而說「古時候許多男人一朝飛黃騰達便拋棄糟糠,就是明證。畢竟,誰願意早年在無力自主時由父母所做的擇偶決定,成為自己一生的累贅?罵他忘本也擋不住他,說他野心勃勃倒正稱讚了他的男性氣魄。」假如將這種奇怪論調中的「男人」替換為「女人」,也就是說,女人若跟男人有樣學樣,「一朝飛黃騰達便拋棄」對方。因此若罵她們「忘本」、「野心勃勃」,即反而稱讚了她們的女性氣魄!這種論調無異認為佔上風的就是有理。

        現代婚姻愈來愈不容易維持,作者認為有社會變遷的原因,不能怪男女任何一方。她說時代的變化速度快得令人眼花撩亂,就算兩人相識相愛的時候頗為相合,但是兩個人之間原本就有而一直尚未浮現的各種人格、興趣、階級、口味、潛力等等差異,都有可能因為快速變化的環境條件而凸顯。因此,這種漸行漸遠並不是哪個人的錯。作者並說,事實上,一生中有多次婚姻在先進社會已是常態。如此說來,作者似乎認為台灣已經進入先進的社會,或者至少正往先進的社會邁進,因此不論男女,個人一生中有多次婚姻即成為常態了。既然這樣,台灣中部地區有超過四分之一的離婚是女性主動,不能把這筆帳算在女人的身上。對這種論調,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台灣是否「已經進入先進的社會」?我也不清楚離婚率高是否一定是進入先進社會所須付出的代價。不管怎樣,作者不怪「誰的錯」,而推給「急速的社會變遷」,恐怕有問題。因為若承認這個觀點,即等於要現實環境負責。那麼我們一切的行為唯有聽任外界勢力的擺佈了,我們即成為甘於全然被動的低級存在體。如此慴伏於現實之下的人生觀,是否太小看自己?

        面對現代婚姻的不穩定,作者要人們學會適應。她說真正使婚姻不穩定的罪魁禍首,絕不是什麼「女權的高漲」。女人不過是,長久以來最沒有其他出路但最常被拋棄()者。時至今日,終於有了自主的能力和機會,她們當然會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這種論調,無異說社會變遷的結果,女人已經可以自主的追求自己的幸福。她們「有了新出路」後,大家便應照新制度的遊戲規定來辦事。誰叫這是不穩定的時代,誰也無可奈何。新女性作家要我們「本來就需要具備更大的彈性與適應性」。她所謂更大的彈性與適應性,說白了,就是不管女人怎樣,我們都必須習慣她們的休夫。反過來,假如人們不習慣,作者說這種人註定要被時代「拋棄」。我同意不管男女都要「自主的追求自己的幸福」,問題是追求幸福並不保證不會發生「過猶不及」的現象。如果自己的行為超過了,反而要求人家必須適應,這種作風是否有點眼熟,這不像以前舊男性的霸道作法?

        作者批評不該把現代人際倫理的動盪,歸罪到正在竭力謀求改善自身處境的女人身上。她說社會上存有「封閉僵化的求偶文化」、「壓抑情慾的社會文化」、「男人不能接受女人和他平等的事實」等現象,這些歷史、社會、文化的因素影響婚姻的關係,甚至扭曲個人人格的發展。對這些理論我想說的是,大概沒有人不願男人與女人一起協手共創一個更合理的新社會,在創建理想新社會的過程,必定會揚棄舊制度中的某部份。但新作法不一定就是好的,以將來的「新新」看現在的「新」,新的依然破綻百出。從歷史來看,有時候新的反而是走倒退路。所以對任何「新」也要嚴格的把關。這種態度,是自由人起碼應有的標準。也就是說,批判不應止於舊有的缺陷,對新生的事物,即使是「正在竭力謀求改善自身處境」的女人作為,也要給予清澄的思辨。我們因此不能排除新興的休夫現象,可能產生新的「封閉僵化」、「壓抑」、及「不能接受平等的事實」。我們若客觀的看待報紙的報導,其中舉例有位太太,「丈夫曾給她貧困的娘家很多經濟援助,她出嫁後,用丈夫的錢做生意,充份發揮理財天賦,在商場很活躍,丈夫還是老實的務農,從不干涉她的行為。結婚十餘年後,她吵著和丈夫離婚,丈夫嘴笨,留不住她,只好同意。她到新路親情協會參加第二春聯誼活動時,一面說前夫對她多好,一面說『不是我現實,是他太不上進了,穿著和說話都那麼土,改都改不掉。』」可見報紙並非像女作家所描述的,是全然的對女人充滿「敵意」。因此,我認為男權社會走過頭了,固然要口誅筆伐;女權如果走偏了,難道不可以加以非難?

        莎.莎.嘉寶說男人氣概並不能證明什麼。現在新女人要像舊男性「休妻」一般的「休夫」,女作家說怪罪女人太獨立、太自私、太自我,只不過是延後自己面對現實的時刻,加快自己被拋棄的腳步而已。並說女人這種作法並不比另外那些男人更卑鄙或更無情。天啊,什麼時候男人與女人的戰爭變成在比哪一方較卑鄙或更無情?必須承認,休妻或休夫不一定都卑鄙無情。有的婚姻不能維持是雙方個性不合,有的是一方以為「騙到手了」婚後終於露出狐狸尾巴。不美滿的婚姻有千萬種,我們將心比心,對別人能「脫離苦海」應該替他們慶幸。但這並不意味所有的「休」都不能批評。假如有些情形已經達到卑鄙無情的程度,不管男人或是女人,卑鄙無情就是卑鄙無情!因此部份女性主動的休夫,她們是否卑鄙無情,要就事論事。若一味的亂責怪女權的高漲為休夫發生的原因,顯然是一種偏執。但曲意的先替以前休妻的男人放水,並以臭男人的標準來合理化目前女性休夫的現象,恐怕也是偏執。這種想法顯然忽略了:有權力的一方即可能造成腐化。捫心自問,我們面對的,畢竟是人類共同的弱點。

        新女性認為報導休夫是「找女人來承擔自己的顢頇」,這種說法會不會成為「彼得對保羅的批評,往往正是彼得對他自己的批評」。想想,女人按照男人的思維方式來思維,依樣畫葫蘆的走舊男性的老路,這種「女人氣概」又能證明什麼?

――黃哲真 (本文原載於台灣時報199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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