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網友談到中共改國號的經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雙國號的故事~

         一九四九年九月,「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央領導人在籌備建國時,雖然將國號確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同時又加上『簡稱中華民國』的括弧。」毛澤東關於新中國實行「雙重國號」的設想最初來自民主促進會領導人雷潔瓊的建議,也得到民建領導人黃炎培、民革領導人何香凝等人支持。主要是出於對孫中山先生的尊重和對辛亥革命歷史作用的肯定,以及當時大陸地區人民對使用「中華民國」國號心理習慣的考慮。根據毛澤東的指示和中央領導集體研究決定,「雙重國號」條款寫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草案)之中。因為當時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還沒成立,所以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行後來的全國人大職能,行使立法權,因此《共同綱領》(草案)如果審議通過,就具有開國憲法性質,是以後的憲法之源。誰知在審議《共同綱領》(草案)時候,「雙重國號」條款引發了極大的爭議,有人表示支持,有人表示反對。中共中央為了消除分歧,由周恩來、林伯渠於九月廿六日中午在北京東交民巷六國飯店設午宴,邀請對「雙重國號」條款持正反意見的二十多位民主人士。

  席宴之間,黃炎培首先發言說:「現在雖說解放了,但老百姓感情上習慣用『中華民國』國號,一旦改掉,勢必引起不必要的反感,留個簡稱,也是非常必要的。」

        何香凝說:「『中華民國』是孫中山先生革命的一個結果,是許多烈士用鮮血換來的。如果能照舊用它,也是好,要是大家都不贊成,我也不堅持己見。」

  第一個持反對意見的是周致祥,周致祥是辛亥革命後「歸隱」卅八年,平生不寫民國國號的前清進士。出於反蔣仇蔣情緒,他表明反對實行「雙重國號」立場。八十三歲的美洲華僑領袖司徒美堂也出於反蔣仇蔣情緒,贊成周致祥意見,甚至言辭更為激烈,讓人感覺是在「放炮」,他說:「如今革命勝利了,為何連國號也不敢改?好像偷偷摸摸似的……仍然叫民國,何以昭示天下百姓?我堅決反對使用中華民國簡稱,堅決主張光明正大地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號。」民盟領導人沈鈞儒則從國際慣例的角度表明反對意見,他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後加上『簡稱中華民國』的括弧,不合法律觀點。世界各國的國號,只有字母上的縮寫,而沒有載之於立國檔上的其他簡稱。況且,將來在行文上,包括用國家名義與其他國家訂約,都有諸多不便。所以,我也主張不用那個簡稱。」

        沈鈞儒發言後,與會者再沒有表示不同意見。由於當時還不存在台灣問題,當然更不會想到以後會有「台獨」勢力的坐大。考慮到在民主人士中支持「雙重國號」條款的聲音處於弱勢,而反對的聲音處於強勢,所以毛澤東沒有再堅持原來的設想。第二天,也就是九月廿七日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刪除「雙重國號」條款的《共同綱領》,以後的中國憲法均延用《共同綱領》之「單一國號」表述至今。

  幾年後,當毛澤東得知美國有推動台灣獨立的企圖,並逼迫蔣介石從金門、馬祖撤軍,試圖割斷台灣與大陸的地理聯繫時,為當年沒有堅持「雙重國號」條款而表示後悔。據空軍副政委劉亞洲在《對台作戰:戰略評估》一文中透露:「毛澤東說他一生做的最遺憾的事是改掉了中華民國的國號,把一個國家變成兩個了」,為此「一九五八年炮擊金門時,毛澤東詼諧地說:打炮就是要拉住你。你別跑,內戰還沒結束。」

  一九六五年,毛澤東主席接見了法國人道報記者馬嘉麗,說到一件令他後悔的事情,就是四九年不應該把中華民國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四九年不改名的話,會減少很多麻煩,解決很多問題,好比聯合國問題、臺灣小朝廷問題等。

  半個多世紀以來,海峽兩岸的統一障礙,皆與國號問題有關。「台獨教父」李登輝於一九九一年六月在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說:「毛澤東最大遺憾是改了國號,如果他們還叫中華民國的話,我們就麻煩了。」

 

James的看法:

      一、根據李敖的《洗你的腦,掐他脖子》一書,有不同的說法,文中說:「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開國以前,大家開會,大家都說我們繼續叫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不是被汙染了,被袁世凱汙染、被蔣介石汙染,大家不喜歡這個名字,想改,可是大家又覺得我們繼續叫中華民國對整個中國最有利,毛澤東也同意了。這時候有個浙江人周善培,他在旁邊點了毛澤東一句,如果叫中華民國的話,毛主席你的地位永遠不會超過孫中山,你只有改個國號,你才能作『太祖高皇帝』。毛主席一聽,心動了,改國號,就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

        可是,十六年後,毛澤東對法國共產黨的機關報『人道報』的記者透露了這個秘密,『人道報』的記者問毛澤東你有沒有作錯什麼?毛澤東說:『我作過。』記者問什麼時候的事?毛澤東說:『當年不該改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件事作錯了。』」

      二、我認為毛澤東想當「太祖高皇帝」,才把國名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較有可能。這位浙江人周善培很會忖度上意,用「太祖高皇帝」來拍馬。結果影響了統一,製造了統一的障礙。用目前台灣人想獨的觀點來看,會說「好佳在」。

      三、從法理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依然繼承了中華民國。

      一九七一年的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案說得很清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它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中華民國被逐出聯合國的意義是,國際間從此確認中華民國已經不是合法的(de jure)中國政權了。這個政權既不能代表中國,也不能代表台灣,成為事實(de facto)政權,歷史學家李敖稱為偽政權。

      四、國名可以改為中華共和國

      兩岸終有一天要談判,其中一個爭議即國號,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比較吃虧的是多了人民兩個字,因為「共和」是羅馬對希臘「民主」的翻譯,兩者意思一樣。共和國即民主國,也就是民國。因此,共和國已含有「民」了,何必再多加人民?

     若是談判國號,中華民國據理力爭,中共要傷腦筋了。中共為了想要統一可能會讓步,如何讓步?雙方的面子都要顧,我認為國名的英文可以統一叫做R. O. C.(Republic of China),但是中文改為「中華共和國」。中華共和國即中華民國,少掉人民也不影響共和國的意義。兩岸對外都是R. O. C.,一個中國沒有問題。

――黃哲真 201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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