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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Regina L. SmalleyMary K. Ruetten合著的”Refining Composition Skills”,英文文章分為三個部分:

1. 介紹段(Introduction)

介紹段是文章的第一段,也就是是開頭。一般用一段來寫即可,有時候可以見到二段以上的介紹段。

這一段是用來介紹文章的主題(thesis statement),用來表達作者主要想說什麼,讓讀者對整篇文章有個大致的了解。從功能上來說,介紹段必須介紹出主題,為的是以後所有段落都必須服從主題的指揮。

題目和主題不一樣。例如題目是《夏天最棒的享受》,主題可以寫吃冰、吹冷氣、去海邊玩、去游泳等等。一般來說,主題選一個即夠了,兩個以上的主題比較難寫,因為段落要寫很多段才足以應付。其實題目「最」,即有唯一選擇之意。台灣學生往往分不清「夏天最棒的享受」與「我夏天最棒的享受是吃冰」的分別,前者是題目,後者是主題。

中國人的第一段常用破題法,這是受傳統科舉考試的影響,簡單清楚是優點,但失之單調、吸引力不夠。舉個例子,假如《夏天最棒的享受》主題若選吃冰,上述「我夏天最大的享受是吃冰」即是破題法,這樣寫對是對了,可是顯得乾枯無趣。

美式作文的介紹段通常會玩花樣,主要是想吸引讀者的興趣,否則人家看了第一段就不想讀下去,文章豈不是白寫了?最常見的寫法是「漏斗式」,也就是從大寫到小,從遠寫到近。近來台灣學生已經會使用漏斗式,例如有位考生寫《夏天最棒的享受》第一段是這樣:「藍藍的天,白白的雲,再加上一顆火熱熱的大太陽——這就是夏天,如此熱情活力,卻又酷熱難耐。面對炎炎酷暑、一波又一波迎面撲來的熱浪、攝氏破三十度的高溫,我自有一樣足以對抗這些小惡魔的法寶——不用多說,它當然就是吃冰!」兩相對照,漏斗法是不是比破題法高明?難怪他得了六級最高分。

2. 發展段(Developmental paragraphs)

發展段是中間,即文章的正文(body)。一般很少見用一段來完成,除非小二或小三剛學作文,暫時可以寫一段。等四年級以上就要求寫三段以上了。美國大學生被要求發展段至少需寫三段。

這是文章的主體,用來說明主題的各個方面,例如說明主題的原因(causes)結果(effects)、理由(reasons)、舉例(examples)、程序(processes)、分類(classifications)、比較或對照(points of comparison and contrast)等。

發展段必須服從主題的指揮,不能逸出主題範圍,這叫相關性 (Unity)原則。中國人寫文章較為任意性,常跑馬,每個段落自行其是,文章因此顯得散漫,甚至已經脫離了主題還不自覺。這是中式作文的大問題,到現在這個現象仍層出不窮。

3. 結論段(Conclusion)

結論段即收尾,一段即可完成。

這段是用來結束說明主題。也就是說,結論段應該歸結或重述第一段的主題。所以,最後一段的意思必然跟第一段相同。為了避免重複,最後一段的文字不能和第一段相同。簡單的說,最後一段跟第一段的關係是:意思相同,文字不一樣。

最後一段台灣學生經常犯的錯誤是,節外生枝或畫蛇添足。寫完了就該停筆,不要臨時又加上新的主題。

――James 20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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