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同學吵架,若有一方覺得受到委屈,會哭喪著臉,或者加上鼻泗縱橫的向老師告狀:「某某同學給我打。」這時老師感到既好氣又好笑,反問:「到底你打人家,還是人家打你?」這時同學可能哭得更厲害,覺得不勝難過,怎麼老師會這樣說,趕快氣急敗壞的聲明:「是他給我打。」老師只好找對方來求証,該罵的罵,該罰的罰,然後上課時再機會教育一番,說:「台語『他給我打』的意思是人家打你,但國語這樣說就變成我打人家。以後向老師報告要說『人家打我』。」即使這樣叮嚀,說慣台語的同學以後毛病還是照犯。

以前曾經一段時間在學校說「媽媽的話」要被處以罰錢,似乎國語才是正宗,台語只是小媳婦,上不了檯面。講慣了方言說起國語常難以字正腔圓,或像上述鬧笑話卻不自知。有時看到不痛快的事,想大罵一聲「幹你娘」,以紓解胸中一股惡氣,但那個時代一想起不能說粗話,何況說的又是台語粗話,更是罪加一等,只好硬生生的勉強改口為「他媽的」,而後者似乎沒有前者那樣順暢有力。進入八十年代台語慢慢翻身,時代變得讓人幾乎不敢相信,因為說「媽媽的話」變成顯學,而且連國語也地方化了。於是有人時興說「無三小路用」(即沒什麼用)、「頭殼壞去」(頭腦壞了,昏瞶糊塗之意)、「別人囝仔死不完」(別人家孩子死不完,即自私到極點,不管別人死活)、「三不五時」(偶爾之意)...等。這些說法以前怎未想到,竟然可以將「國語」說得如此充滿鄉土氣息,假如當時我們用這種方式說國語,不知道老師罰不罰?慢慢的,我注意到國語的腔調已經地方化了,連內容也逐漸為「方言國語」所侵透。

九十年代我來到美國,發現方言國語何止台灣為然,廣東人早這樣做了,他們不僅說廣東國語,而且將英文翻成粵語再寫成漢字,因此在舊金山看報紙,尤其廣告常看得滿頭霧水,以下舉些實例:

一、華埠柏文

華埠沒問題大家都懂,但什麼是柏文?任你才高八斗,不見得能猜得出來。柏文原來是指APARTMENT,公寓也。廣東人將APARTMENT去掉A,變成PARTMENTPARTMENT再唸成廣東音,即成為柏文了。因此華埠柏文的意思是,在華埠有公寓要出租。也許有人會問:既然中文已有公寓,為何要說柏文?我想公寓是意譯,柏文是音譯,這兩個詞都非中國所故有,就好像計程車與的士都從外語翻過來,但老廣對音譯似乎特別偏好。

二、花園姻親

這詞如同華埠柏文,也是看不懂一半的廣告用語。所謂姻親是IN-LAWS之意,IN-LAWS不太容易翻譯,它是FATHER-IN-LAWMOTHER-IN-LAWSON-IN-LAWDAUGHHTER-IN-LAWBROTHER-IN-LAWSISTER-IN-LAW等,但一般特指前兩者。中文若說他們是「姻親」真有點見外,我們習慣稱為岳父、公公、岳母、婆婆。不管如何,廣告出租房子到底與姻親何干?

原因是舊金山的住宅一般是二層樓,底下一樓當車庫,二樓才是住家。美國成年的子女獨立慣了,較少與父母同住,但人總是人,子女不可能完全棄年老或生病的父母而不顧。因此為了方便子女照顧父母,法律特別允許,例外的同意在一樓的車庫間可以加蓋一個套房,讓父母能夠居住。這種安排也顧慮到雙方的隱私權,子女與父母並不住同一層樓。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所謂父母不單指男方的父母。因此如果是女方父母,對男方而言他們是他的IN-LAWS;反過來,如果是丈夫的父母,對太太來說他們也是她的IN-LAWS。這種加建的房間就叫做IN-LAWS BASEMENT,簡稱為IN-LAWS

IN-LAWS的原始意義是為滿足孝道,特別給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住的房間,但對中國人來說,美式房子太奢侈了,偌大的車庫可以停兩部汽車,何不「充分利用」?因此即使不準備給「姻親」住,中國人寧願少一個車位,也要設法多搭出一個房間。這種違建如果自己不住,則出租給人,一切都是精打細算的。在細算中,這種廣告出租「姻親」,即無異承認自己有間不合法的房子,但老美官員會看中文報紙嗎?所以有這種廣告出現。

最後,為何又叫花園姻親?事實是美式別墅型房子(SINGLE  HOUSE)都有後院,即中國的花園。既然「姻親」在一樓,自然離花園最近了,所以花園姻親即指有花園的姻親。這個「花園」有誇張之嫌,因為不說一般也有。

三、聘請企檯

企檯是廣東話的站桌,即站在桌子旁邊的人,也就是餐廳站在桌邊服務客人的人。在台灣叫服務生、侍者或小妹。除了站在桌邊,也要滿屋滿堂的跑,所以從前稱為跑堂,至於店小二則是古代的叫法了。

四、誠徵抓碼

抓碼也是廣東話,指廚師的助手,負責切菜選料等的工作,大概廚師煮菜以前,「抓碼」須先把菜「抓」好、準備好吧。

五、燕梳小費

餐廳急請學生兼職送外賣,廣告稱須自備車輛,並號稱「燕梳小費好」。何謂燕梳,則頗費思量了,若不請教老廣,還不知是指保險而言,燕梳是INSURANCE的廣東話,但ANCE的音被省略了。因此燕梳小費好是餐廳自誇:本餐廳的員工有保險的保障,客人給的小費多多,所以是很好的工作,要應徵的趕快來。

六、鬼

此外,我發現老廣罵人也很有特色,老廣叫黑人為「黑鬼」,白人簡稱「鬼」或「白鬼」,真有歧視的味道,老讓我想起「日本鬼子」、「洋鬼子」等既恨又怕又帶有輕蔑的字眼,但深一層想,明明是你來到人家的國度,不是人家打到你家,還叫「廟公」為鬼,這種想法是否有阿Q之嫌?

罵人的話最敏感了,久而久之對方會聽得懂,在舊金山若認為黑人好欺負,不煩大聲叫黑鬼看看。聽說多年前有些老廣為防萬一,改口為「醬油雞」或「黑炭頭」。現在則又恢復舊習慣仍叫黑鬼,不過聲音小多了。

每當我聽到廣東式國語或看到廣東式漢字,雖然大部分「莫宰羊」(台語,不知道之意),但我相信廣東人一定倍覺親切。另一方面,這種國語也特具異國的風味。或許衛道之士會厭惡,生恐國語被汙染了,問題是國語何嘗「純正」過,任何語言都一直與其他語言融合,也一直在進化中,因此只有時間能決定優勝劣敗。難說「小媳婦」永遠只能是個醜小鴨。

──黃哲真(本文原載於台灣時報19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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