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四日下午530分,前總統陳水扁舉行記者會,坦承短報選舉剩餘款,這些錢由夫人吳淑珍在他不知情下匯往海外帳戶,他要向全國人民致歉。他輕描淡寫說做了「法律所不容許」的事。這一天是中華民國的國恥日。

        對於所謂「法律所不容許」的事,陳水扁說錢「是要預留卸任總統後公共之用,他還馬上決定全部移做國際外交工作及其他公共用途。」這是企圖用目的來使手段合法化。意思是,只要目的正確,手段有瑕疵也可以原諒。這種思考方式簡單的說,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緊接著,為了強調目的的神聖性,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發飆說:「你以為台灣獨立不需要錢嗎?」意思是說,為了神聖的台獨目的,將錢匯往國外有錯嗎?順著這個思路,台灣北社秘書長陳昭姿竟然說:「陳幸妤的話,是否驚醒了一些台灣人?會不會居心叵測的國民黨與善良的我們,這一次把建國基金金庫炸得體無完膚?」這已經被發現的二千一百萬美金不當所得,為了避罪先說成所謂的「選舉剩餘款」,再來變成「建國基金金庫」。所以,陳水扁說:「我太太的方法或許不對,但她的動機是可以向大家做一個交代。」這個動機即是目的,目的既然是台獨,他喊冤說:「我沒貪汙、對得起台灣人民」。

        中華民國的領導人搞「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陳水扁不是第一人。外交家蔣廷黻批評孫中山,在「民國初年之中日關係」一文,為「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六卷做書評,說:「第二章(全書的第五十八章)的材料頗可觀,其中最要的是民國三年孫中山先生寫給大隈伯的信。編者名此章為『二次革命』,我以為應該改為『中國朝野領袖的大競賽』。孫先生與大隈伯是這樣講價的:‧‧‧日本旣助中國‧‧‧可開放中國全國之市場,以惠日本之工商,日本不啻獨占貿易上之利益。‧‧‧中國恢復關稅自主權,則當與日本關稅同盟,日本製造品銷入中國者免稅。」「我引這幾段的意思並不在批評民國初年的偉人,而在指出這章書的價值和說明中國近代內爭的大隱憂。個人儘管愛國,但一旦加入政權的爭奪,免不了只顧目的,不擇手段,正如孫先生所說『勢也』。這樣的爭奪,久延下去,國家將賣盡了。」

        中華民國的大人物果然遵循傳統「這樣的爭奪,久延下去,國家將賣盡了」。到了國共相爭時,蔣介石竟然出賣了外蒙古。在「蘇俄在中國」一書中蔣介石說:「我中華民國未曾參加雅爾達會議,而美政府當時亦未曾諮商我政府,我們自可不受其拘束。當然我們與蘇俄談判訂約,亦是受他們美國的勸告,不過曾經我們自己的考慮。」這個所謂「我們自己的考慮」,汪榮祖、李敖認為:「根本就是他自己的考慮,為他自己政權的生存考慮,而不是為國家民族百年大計考慮。他怕得罪了美、俄,保不住政權,更怕蘇聯公然支持中國共產黨搶他的江山。我們從他的考慮中可以看到,他想以滿蒙的高價來收買蘇俄不支持中共的用心,十分明顯。」直到兵敗大陸,蔣介石來到台灣,「在一九五二年十月十三日發表『對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政治報告』,有秘密談話說:『承認外蒙獨立的決策,雖然是中央正式通過,一致贊成的,但是我個人仍願負其全責。』他在簽約七年後,自己承認當年簽約放棄外蒙古,『實在是一個幼稚的幻想,絕非謀國之道。』」這種絕非謀國之道,同樣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結果。

        孫袁相爭,孫中山開出類似於袁世凱的條件,企圖賣國,日本利用孫中山的信件向袁世凱威脅,於是袁世凱答應了喪權辱國的二十一條。等而下之,國共相爭,蔣介石為了想保住自己的政權,竟出賣外蒙,結果腐敗無能政權還是不保,被大陸人趕到台灣,維持一個小朝廷自過君王癮。如今統獨相爭,其實是假議題,中華民國的領導人藉口要搞獨立或所謂的「民主」,竟把鉅款移往海外,成為天下皆知的大醜聞。這些人的作為都是為個人的利益,糊上「愛國」的字眼當遮羞布。從危害中國利益的程度來看,蔣介石禍害最大。從取得大位的目的來看,居然是為了賺大錢,陳水扁的格局越玩越小,這不是一蟹不如一蟹?中華民國實在有夠倒楣的,怎都遇上這些XX

――黃哲真(本文原載於世界日報金山論壇200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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