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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一般人讀不讀書,去書店轉一圈就知道了。

        書店裡大部分是學生,少見社會人士。

        我在美國逛書店,情況卻相反,社會人士居多。

        在台灣是為考試而讀書,美國人則以興趣為主。

        所以報紙才會報導:台灣「有四百五十萬台灣人不看書,每周讀書的時間只剩二點七二小時,平均每天只花廿三分鐘看書。」

        讀書是第一步,若想思想深刻,我平常有寫筆記的習慣,在電腦上敲敲打打,事後可以檢驗當時的看法對不對。

        我的朋友因此常可看到我「大放厥詞」的email,最近我試著把以前的筆記放在我的部落格中。

        偶爾我也會投稿,這時必須將筆記轉寫成較正式的文章了。這種方法有助於強迫自己深入思考某問題,不再人云亦云。

        所以我同意報導所說的:「閱讀之後寫下讀書筆記或評論,無論認同或批判,都有助於反芻書中義理,並進一步獨立思考、與作者對話。」 有了這種習慣,就不會每天只讀書23分鐘。

──黃哲真 2010/3/11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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