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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丘宏達文章的評語
傅雲欽 (律師 / 建國廣場負責人) 2007.06.10
在論述「台灣屬於中國」的統派人士中,彭明敏的學生丘宏達(見彭明敏《國際公法》新版序中稱:「本書的索引承丘宏達……同學代勞」)寫的這篇「一中原則與台灣法律地位」是比較紮實一篇。
但丘宏達誤把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當作兩個國家,又誤把1979年美中建交公報的「acknowledge」解識作「認知」,以致導出「台灣是中華民國不可缺少的一部份,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美國從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主權主張」這個錯誤的結論。
更可怕的是,他在說明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論據時,只提到「日本放棄」、「中華民國占有、征服、宣示」、「時效」、「開羅宣言」、「國際同意」等,卻沒有提到「台灣人民同意」這一項。可見連被視為權威的他都不知道「台灣人民同意」是決定台灣主權歸屬的關鍵。這是什麼狗屁統派理論權威!
由此可見,他們中國人一向忽視台灣人民的意思──不只是忽視反對的意思(台獨),甚至連同意的意思(回歸祖國)都加以忽視。

 

James的看法:

一、這篇文章是格友的回應,人家寄給我的。

二、所謂「『台灣人民同意』是決定台灣主權歸屬的關鍵。」在目前一中憲法架構下是不通的。

三、從歷史上看,台灣人曾同意台灣屬於中國。

        在日本戰敗時,依照日本降書,日本願意遵照波茨坦宣言的條件投降,這時本來不是條約的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宣言即變成條約的一部分。因此美國協助中華民國的軍隊來台接收,十月二十五日奶被稱為光復節。請問當時台灣人民有沒有同意?那時沒有公投,只能看表面,根據歷史記載說台灣人張燈結綵的、高興萬分的回歸中國。我問父執輩,他們也說是這樣。既然這樣,怎能說沒有台灣人民同意?

四、台獨意識一般認為是二二八以後產生的。

        本來台灣人同意歸屬於中國,一年多後發現國民黨統治不符合民意,因此爆發二二八事件,政府派兵平台,又繼之清鄉運動,展開白色恐怖。於是二二八之後開始產生不想歸屬中國的心態,問題是以後的這種變化,是否可以當作「決定台灣主權歸屬的關鍵」?恐怕不能吧。

五、台獨在白色恐怖之下,一直是暗流,所謂「台灣人民同意」會有什麼結果?

        在兩蔣特務統治之下,冰河時期、白色恐怖、高壓統治,高舉反攻大陸的大纛,即使舉辦公投,「台灣人民同意」會有什麼面貌,想像一下即知。

 六、引用美國的例子,美國南北戰爭,南方想脫離聯邦,結果是戰爭。

        同樣情形,台灣既同意回歸中國,以後想脫離,也意味戰爭。有人舉美國脫離英國而獨立為例,別忘了,美國是打了一場勝利的獨立戰爭,才能獨立。台灣打得過大陸嗎?那些聲稱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想避開獨立戰爭,世界上有用這種巧門而獨立的?建國廣場即承認台獨手續沒有辦理,所以台灣未曾獨立。這是誠實的台獨看法。

 七、說到底,種種理論的糾葛,問題在台灣有沒有實力單獨建國。

        假如台灣有力量獨立,就建國;假如沒有,嚷嚷有何用?現在是靠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力量阻止了中共的統一,美國的政策已經變化了,現在也贊成一個中國政策,不願支持台獨,要維持兩岸現狀,表面的說詞是「統一要用和平的方式」。因此,台獨得不到國際的支持,甚至是反對,如今欲將這不可靠的力量掀翻了,台灣有能力自保嗎?明眼人知道台灣頂多能支持幾天,既無力自保,卻天天喊台獨,提倡兩國論、一邊一國公投台獨,除了說他們不明國際、自欺欺人、一廂情願、夜郎自大、草螟弄雞公、自慰台灣、不知自己是老幾以外,不知該怎樣形容。

――黃哲真 201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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